关于南川区隆化第一小学校A校区校园文化建设及
改造装修工程质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川区隆化第一小学校A校区校园文化建设及改造装修工程质疑和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1、招标文件中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本条要求不合理,对于一个最高限价为******.44元的项目,这条要求太苛刻,有故意抬高门槛的嫌疑。请代理公司修改此条。
答:因本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装饰工程,且涉及的投资金额也不少,为更能择优选择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优的施工单位。现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二、质疑2、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合同金额:300万元☑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项目业绩指合同协议书中须体现校园墙面文化或广告文化相似的内容。本条要求不合理,必须要求项目业绩指合同协议书中须体现校园墙面文化或广告文化相似的内容是完全不合理的,我公司有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但合同协议里不能体现校园墙面文化或广告文化就不能参与投标,完全是不合理要求,请代理公司修改此业绩要求。
答:因本项目涉及的校园墙面文化建设内容较多,其投资金额比重较大,为能更好突出学校的特色和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校园整体形象,传承校园历史及校园文化特色。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项目工期修改为90日历天。
重庆市南川区隆化第一小学校
二0二0年九月十四日